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湖州师范学院在2017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湖州师范学院2017年计划招收“三位一体”学生总计170人,具体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和选考科目范围见下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范围 |
学前教育(师范) | 四年 | 40人 | 不限 |
小学教育(师范) | 四年 | 20人 | 不限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四年 | 20人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
历史学(师范) | 四年 | 20人 | 历史、地理、思想政治 |
科学教育(师范) | 四年 | 15人 | 物理、化学、生物 |
化学(师范) | 四年 | 15人 | 化学、生物、物理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师范) | 四年 | 40人 | 物理、化学、生物 |
注: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
第五章 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3月5日。
第十三条 根据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相关文件的精神,湖州师范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作了严格规定,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二、高中学考成绩等第不少于2A和2B,且其余为D等(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者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
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对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经湖州师范学院审核通过后生效(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8日)。文件上传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顺序进行,扫描件为jpg格式,要求图片清晰且大小不超过2M/张。
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
1.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允许符合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的考生专业兼报),用A4纸打印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
2.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800字左右,必须本人手写,代写及打印稿均无效)。
3.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材料(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5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报到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
5.考生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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