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志愿献身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2018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二章机构
第三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2018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四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计50人,招生专业及人数见表1。
表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年)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 | 备注 | 学费(学年/元) |
药学类 | 四 | 20 | 物理、化学、生物 | 含药学、中药学,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 第一年20000,第二年按分流后的专业收费。 |
医学技术类 | 四 | 30 | 物理、化学、生物 | 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 第一年17000,第二年按分流后的专业收费。 |
第四章报名条件与办法
第七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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