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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9-03-01
浙江万里学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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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和方法,为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优秀学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二条

  学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共350名计划,全部为普通类。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 学费/学年 备注
生物技术 20 化学 生物 技术 25000元   
日语 20 不限 25000元   
英语 10 不限 25000元   
法学 20 物理 历史 化学 25000元   
新闻传播学类 30 不限 25000元 含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四个专业,第二学期按学生自愿为主分流到各专业。
物流管理 20 不限 2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 20 物理 技术 25000元   
环境科学 20 化学 生物 技术 250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 20 化学 生物 技术 25000元   
金融学 20 物理 历史 地理 25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 历史 地理 技术 25000元   
统计学 20 化学 地理 技术 25000元   
动画 20 不限 27000元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2+2双学位班) 30 历史 地理 技术 32000元   
广告学(中德2+2双学位班) 30 不限 32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中德2+2双学位班) 30 不限 32000元   
 小计 350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报考条件:

  •   1.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长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   2.已经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   3.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名称 报名条件 备注
    英语、法学、新闻传播学类、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学 65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A-12分  B-9分  C-6分  D-4分
    生物技术、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日语、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 60
    动画、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2+2双学位班) 55
    广告学(中德2+2双学位班)、视觉传达设计(中德2+2双学位班) 50
第四条

  报名方式:

  •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   2.每名考生限报1个专业。

  •   3.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3月20日

  •   4.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浙江万里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万里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   5.报名材料:

  1)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浙江万里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要求从报名系统下载格式稿纸并手写)

  上述材料请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2019年3月20日前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第四章  考试与选拔

  第五条

  初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初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届时会显示“初审通过”

  第六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资格确认:

  •   1.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确认流程”的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张打印)。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40元。

  •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

  第七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由面试素质特长两部分组成。

  •   1.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语言表达、认知观察、逻辑思辨、协作沟通、创新发展等方面能力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安排在4月14日

  •   2.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获得素质特长分。同一考生同一类别内的素质特长,选取高者,如符合不同类别的素质特长,可累计,最高为20分。素质特长分以考生提供的奖状、证书为主要依据,具体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序号

  类别

  竞赛(项目)名称

  获奖等级

  计分

  备注

  1

  学科

  竞赛

  类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国际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15

 

  浙江赛区竞赛(省级联赛)三等奖及以上(不含A组、B组选拔赛获奖)

  10

  2

  科技

  创新

  类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

  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10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5

  3

  语言

  文学

  类

  正式出版文学专著

 

  10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全国性中学生作文比赛(含“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10

  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21世纪杯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

  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10

  全国创新英语大赛

  全国优胜者

  10

  4

  体育

  特长

  类

  省体育局审核批准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10

  不限高中阶段

  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全国性比赛前八名

  10

  限个人项目

  省级比赛前八名

  5

  5

  艺术

  特长

  类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

  全国性比赛前五名

  10

  限个人项目

  省级比赛前五名

  5

  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

  A级

  10

  不限高中阶段

  第八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分,按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素质特长分(满分累计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万里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第十条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与素质特长成绩相加,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35%+高考总分×50%/7.5”计算形成。

  第十一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按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综合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专业投档基准线,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总分也相同,则按高考总分相对应的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第六章 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8222008。

  第十五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浙江万里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网址: http://www.zw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w.zwu.edu.cn

  招生电话: 0574-88222065(传真)、88222066

  招生微信: zjwlxyzszx(浙江万里学院招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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