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是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有关规定,长安大学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一、选拔要求与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具有与专业类发展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专业愿望强烈,立志成为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在高中阶段获得中国科协举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联赛省级一等奖及全国决赛奖,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
考生报名前请点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中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核对有效后再行报名。报名截止前在公示网址不能准确查询的视为无效。查询网址: http://gs.cyscc.org.cn/。
考生不得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论文、专利。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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