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办法
1、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高考志愿,使自主招生资格生效。
2、资格生高考录取
1)我校根据资格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上海市考生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50分,浙江省考生达到第一段分数线上70分)且在当地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即予录取。
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考生,经我校核准参加面试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予优先录取。
我校模拟投档线由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次所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在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2)专业录取原则:按学校或按专业群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由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次所有高校/专业群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我校模拟投档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模拟投档线的,须在入选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按专业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即可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
3)江苏省资格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均为物理。
3、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9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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