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四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立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国际商务 | 45 |
工商企业管理 | 95 |
市场营销(珠宝鉴定与营销) | 45 |
连锁经营管理 | 95 |
金融与证券(商业银行) | 150 |
金融与证券(证券) | 100 |
投资与理财 | 45 |
税务(税务代理) | 45 |
会计 | 245 |
旅游英语 | 30 |
导游 | 30 |
酒店管理 | 30 |
旅游管理 | 65 |
电子商务 | 2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5 |
物流管理 | 110 |
文秘(商务秘书) | 20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20 |
电脑艺术设计(艺术类) | 35 |
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 | 50 |
人物形象设计(艺术类) | 10 |
会计(中外合作) | 20 |
金融与证券(中外合作) | 15 |
合计 | 1340 |
第四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身体健康。
第五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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