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2、学校代码:1125(北京)
3、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
4、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
5、办学特点: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实现了100%就业,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第一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二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第三条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5.0以上。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北京地铁订单班)、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通信信号方向,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只招男生,身高1.70米以上。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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