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02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隶属于北京市教委。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民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  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讨论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

  第四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北京市教委的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录取。

  第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幼儿教育)要求英语外,其余专业不限。

  第十条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