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连江县一残疾人林传华参加当地公办教师招考,虽然成绩第一却因身体残疾不被录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今天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林传华已出现在连江县2017年拟聘用的新任教师名单中。
今年28岁的林传华年幼时因一次事故导致右手掌缺失,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2011年7月份,他从宁德师范学院毕业,取得了宁德市蕉城区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011年9月至2017年,林传华任教于私立学校平潭翰英中学,担任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组集中备课组组长等职务。
今年4月,林传华参加了福建省教师招考,应聘连江县小学科学教师。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连江县2017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总成绩公示》注意到,林传华笔试76.13分,面试81.74分,总成绩78.94分,在其报考岗位中排名第一,“拟参加体检”。
但在辞去私立学校教职后,林传华却接到了连江县教育局“不予录用”的通知,理由是不符合福建省教育厅颁布的体检标准: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第十二条,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cm,脊柱侧弯超过4cm,肌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
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引发广泛热议。一些林传华带过的学生也在微博上发声,“林老师完全称得上优秀的教师”“林老师上课很有意思,我很喜欢他的课”“如果林老师不适合当老师,为什么我们这么多学生会喜欢他呢?”……
该中学校长吴绍明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林传华虽残疾,但并未影响教学,他在业务能力上值得称赞。
福建省残联得知林传华的情况后,曾发函至连江县教育局,希望他们能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关心关爱残疾人,依法给予林传华以最大支持。但该函并未得到连江县教育局的认可。
8月9日晚上,福建省教育厅在其官网发布说明称,针对连江县教育局作出对林传华不予录用的决定,该厅认为,林传华属残疾人,且已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连江县教育局应根据《教师法》(1993年)、《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福建省实施办法》(2012年)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予以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录用。仅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厅2006年出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对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准确的。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已责成福州市教育局、连江县教育局依法依规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工作。此外,该厅正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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