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办学〔2019〕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9〕2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再次组织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
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等人员。
(二)已报名参加我省今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未被录取,且未报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三)已报名参加今年我省普通高考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报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我省高职招考的报名条件,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44号)。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5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扩招专项”,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预报名。
今年退役的军人还可于10月9日至11日补报名。
(二)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本人须于8月31日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确认点应按照闽教学〔2019〕15号文件要求做好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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