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
(一)考试组织管理
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并委托西北师范大学作为主考院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成立由省教育考试院、西北师范大学负责人以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的体育统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体育统考实施方案,确保体育统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报名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统考和体育统考报名。
1.文化课统考报名普通高考文化课统考报名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37号)执行。
2.体育统考报名2024年体育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专业准考证》、网上进行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为:4月5日8:00至4月10日18:00,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名。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自4月18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专业准考证》。
自2024年起,体育统考报名时不再采集考生指纹。
3.缴费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在网上报名时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考试费,每生240元。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考试费划拨到主考院校,考试费应全部用于考试支出,不得挪为他用。
(三)考试
1.体育统考
我省体育统考分为一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
(1)一般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与考试时间。一般身体素质考试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推铅球三项,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至24日。
(2)专项考试项目与考试时间。专项考试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等六项。考生可按本人专长选择其中一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5日至27日。考试地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考生须严格按照《专业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错过考试时间不再安排补测。体育统考期间如受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考试时间顺延。
2.文化课考试
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体育统考评分标准
体育统考评分标准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24版)执行。体育统考计分办法:满分300分,其中一般身体素质(210分):①100m跑(70分),②立定三级跳远(70分),③原地推铅球(70分);专项(90分)。
(五)专业成绩公布与数据报送
1.全省体育统考成绩库须于5月中旬,由主考院校通过光盘形式(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2.全省体育统考考生的专业成绩于5月中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kw.ganseea.cn)公布,供考生查询。
二、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体育类专业批次设置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体育类本科批安排学校为省内外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本科层次高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为省内外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层次高校。
(二)体育类专业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三、计划编制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编制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我省体育类专业来源计划编制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按照体育(不分科目类)公布。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按照统考专业类别,分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体操武术类3个专业类别,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要求相同的专业可编制在同一院校专业组。
四、志愿填报
体育类考生须根据《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
(一)体育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体育类本科批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第二阶段为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征集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2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原始志愿相同。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征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体育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院校及专业,但同时录取的批次只能选定一类填报,即体育类本科批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体育类本科批和普通类本科批、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可以兼报。
2.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填报错误、漏填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要特别注意院校对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及身体条件等要求,选择院校及专业时还须仔细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根据本人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谨慎填报志愿,由此造成滑档或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录取
我省体育类专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当院校的录取原则与我省的投档原则不一致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院校有职责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院校须按照我省投档原则,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使用我省体育类统考成绩的体育类专业分类别、分批次划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分数线。
1.文化课分数线。依据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考普通类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专业课分数线。依据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二)投档顺序
体育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的30个“院校专业组”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采用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文化课分数线和专业课分数线“双上线”考生电子档案。
(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体育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的统考专业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按体育统考专业成绩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在正式投档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四)录取
1.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2.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3.体育类考生在参加体育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优化考生宣传服务
工作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对体育统考工作的宣传,尽快将此文件转发至所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中学,以便指导考生训练。要积极开展考生考前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有效缓解考生情绪和心理压力。主考院校要提早做好考务准备工作,及时发布考试公告,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二)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体育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考院校要加强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份的审核,确保考生身份、数码照片、所持证件一致;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报名、考试、登分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对在体育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同时,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三)开展反兴奋剂教育与检测
根据《反兴奋剂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防止在体育统考中使用兴奋剂,保障考生身心健康,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在考试过程中对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各地要对考生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培训和警示提醒,教练员不得组织、强迫、欺骗和教唆考生使用兴奋剂。考生在采集指纹时要签订《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考前要注意饮食安全,无法确保食品(尤其是肉食品)可靠来源时,要有意识调整饮食结构,以防食源性阳性出现;因伤病需要治疗时,要主动向医师说明考生身份,确需使用含有违禁物质的药品或禁止方法时,要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在考试过程中违反反兴奋剂规定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3月25日
附件: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反兴奋剂承诺书
本人承诺:
我是参加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甘肃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保证高考网上报名和现场指纹采集时所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扰乱考场秩序,尊重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在考场内滞留。
四、根据《反兴奋剂工作条件》和教育部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反兴奋剂规定,诚实守信,珍爱健康,坚决不使用兴奋剂;认真学习反兴奋剂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履行应尽的义务。如有服用兴奋剂等违纪、违规行为,愿意接受考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五、本人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对考试过程中替考等违法行为,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涉及考试作弊相关条款依法接受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卷)、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推荐高校
推荐学校
-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
- 广西华侨学校
- 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
- 宾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港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 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
-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
- 黔西市中等职业学校
- 海南省工业学校
- 海南省商业学校
- 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
-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
-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 海南省银行学校
- 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
- 海南省交通学校
- 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
- 文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海口华健幼师职业学校
- 石家庄同创铁路运输学校
- 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
- 武汉市仪表电子学校
- 武汉市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
- 武汉助产学校
- 湖北现代科技学校
- 哈尔滨航运学校
- 哈尔滨市现代服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哈尔滨市航空服务中等专业学校
- 哈尔滨市龙江旅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黑龙江医药卫生学校
- 哈尔滨市铁乘中等专业学校
-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 南昌工业工程学校
- 南昌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 信丰中等专业学校
- 井冈山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 沈阳市旅游学校
- 临沂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临沂兴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 潍坊豪迈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潍坊弘景中医药学校
- 陕西省商业学校
- 西安交通职业学校
- 韩城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上海信息技术学校
-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 上海港湾学校
-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 四川省乐山市竹根职业中专学校
- 乐山市计算机学校
- 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渝中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旅游学校
- 重庆市立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育才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大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 四川仪表工业学校
-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 重庆市医药学校
- 重庆财政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
-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 长治市超越学校
-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 临沂电力学校
- 临沂市工业学校
- 合肥工业学校
- 台山市敬修职业技术学校
- 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中意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万州商贸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涪陵创新计算机学校
- 重庆铁路运输技师学院
- 重庆市武隆区职业教育中心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
-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 黄麓师范学校
- 江西省医药学校
- 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
- 江西省建筑工业学校
-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
- 江西省民政学校
- 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
- 赣州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 南康区电子工业技术学校
- 赣州旅游职业学校
- 吉安应用工程学校
- 吉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上饶市信州理工学校
- 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
- 海南省财税学校
- 海南旅游经济贸易学校
- 海南南方民族艺术学校
- 海南省万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珠江源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职业外语旅游学校
- 海南城市职业技术学校
- 西安现代职业高中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
- 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 广州市侨光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黄埔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番禺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花都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增城区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 珠海市新思维中等职业学校
- 江门市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 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
- 开平市机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 广州市海珠工艺美术职业学校
- 广州市从化区职业技术学校
- 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
- 开平市吴汉良理工学校
-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 恩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成都广信数字技术职业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巨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梁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
- 重庆工商学校
- 海南省旅游学校
-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 陵水黎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新余技师学院)
- 会昌中等专业学校
- 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 赣州市赣县中等专业学校
- 龙南中等专业学校
- 上高中等专业学校
- 玉山中等专业学校
- 永新中等专业学校
- 东乡机电中等专业学校
- 嫩江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 江西工程学校
- 瑞金中等专业学校
- 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 德兴市职业中专学校
- 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省农林科技学校
- 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
- 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
-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 重庆市护士学校
- 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 重庆市渝东卫生学校
- 贵州省交通运输学校
- 南昌汽车机电学校
- 江西九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
- 广西银行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中等专业学校
- 武汉市第二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
- 重庆市农业学校
- 重庆艺术学校
-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 榆次区职业技术学校
- 阜阳卫生学校
- 德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分宜县职业技术学校
-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
- 石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 永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黎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海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黔西市水西中等职业学校
- 海南雅典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省民航职业学校
- 浙江医药技术学校
- 南昌铁路保安中等专业学校
- 江西泛美艺术中等专业学校
- 三亚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 海口经济学院附属艺术学校
- 海南立有美术职业技术学校
- 重庆市南丁卫生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万州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 成都核瑞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南昌向远轨道技术学校
- 赣北电子工业学校
- 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
- 永济市职业中专学校
- 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
- 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省科技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 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 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 广州市荔湾区外语职业高级中学
- 江西省交通运输学校
- 江西省建设工程学校
- 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
- 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南昌市进贤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 重庆市万州现代信息工程学校
- 重庆市合川教师进修学校
-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云阳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奉节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丰都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巫溪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商务学校
- 重庆市开州区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垫江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工艺美术学校
- 重庆市垫江县第一职业中学校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
- 重庆市两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潼南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重庆市铜梁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涪陵第一职业中学校
- 重庆市城口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
- 重庆市忠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共青中医药学校
- 九江市柴桑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余干县英才职业学校
- 江西省遂川县职业中学
- 抚州信息工程学校
- 赣州市军科职业技术学校
- 上饶市信赖工艺美术学校
- 赣州现代科技职业学校
-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 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
- 安徽建设学校
- 都江堰市职业中学
- 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 红河州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 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
- 陕西省泾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武汉华中艺术学校
- 武汉市工业科技学校
- 武汉长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孝感思创信息科技学校
- 日照市技师学院
- 青岛市技师学院
- 重庆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交通运输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
-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 重庆市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 重庆能源工业技师学院
- 共青技工学校
- 江西文理技师学院
- 成都职业技术学校
- 大庆技师学院
- 南昌华中技工学校
- 共青铁路工程技工学校
- 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
- 南昌当代艺术学校
- 重庆市万州职业教育中心
- 江西上饶东南智慧技工学校
- 江西省石油技工学校
- 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
- 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
- 东乡高级技工学校
- 江西新余南铁技工学校
-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 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 上饶信工技工学校
- 淮南世际艺术学校
- 合肥竹稞技工学校
- 合肥高科经济技工学校
- 杭州市第二机械技工学校
-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中职部)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成都市技师学院
- 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
- 哈尔滨铁道技师学院
- 海南省技师学院
-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
- 海南新东方烹饪高级技工学校
- 海南食品药品技工学校
- 洋浦经济开发区高级技工学校
- 台山市联合职业技术学校
- 上海科创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中职部)
-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
- 南昌市望成技工学校
- 海南丽波技工学校
- 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西安西京职业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