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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2
兰州财经大学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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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2024高考考生重点关注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以下为详细招生简章,一起来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

  第三条 学校代码:4162010741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七条 办学地点: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兰州市城关区496号(段家滩校区)、兰州市城关区甸子街45号(东岗校区)。

  第八条 兰州财经大学是国家布局在西部地区重要的财经类院校,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一所具有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的财经大学。学校起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甘肃职工财经学院并入兰州商学院;2002年,甘肃冶金工业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4年,甘肃省计划学校并入兰州商学院;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设立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3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547.22万元。校园绿化面积31.54万平方米,被兰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单位”荣誉称号。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46万册、电子资源837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万人,其中,本科生2.2万人,博硕士研究生3100人。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530人,其中专任教师1198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6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51人,专任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青年英才、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130余人(次)。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3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9个、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13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6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4个。

  学校形成了以统计学为引领,以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为主体,以理论经济学为基础,法学、公共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多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共同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有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统计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税务、法律、农业、公共管理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甘肃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单位资格。

  学校设有67个本科专业,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5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66门、省级精品课程26门、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57个。获得甘肃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6项。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甘肃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金融学专业虚拟教研室入选教育部第二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入选全国第一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批省级首批“众创空间”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5个。

  学校设有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财政与税务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务传媒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亚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实践教育中心)等19个教学单位。有甘肃省重点实验室3个、“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智库1个、甘肃高校新型智库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第三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甘肃高校产业研究院2个。有“一带一路”经济研究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西部舆情与传媒研究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院等12个校级科研机构和38个内设科研机构。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被教育部增列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对口支援高校。率先加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一带一路”研究分会、“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和“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先后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等国家的4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开设全日制“1+2+1”项目中俄大学实验班和国际商务中英本硕实验班。成立“中亚商学院”“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新加坡丝路孔子学院”,积极打造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向西向南开放的平台。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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