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26日批准向香港教育学院(教院)授予大学名衔。香港教育学院的中、英文名称将分别改为“香港教育大学”及“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为使这一名称更改生效,《201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将于2月19日刊登宪报,并将于3月2日提交立法会。
1994年,4所教育学院和语文教育学院合并,正式成立香港教育学院。2014年7月,香港教育学院向政府提交获授大学名衔的申请。教育局局长按照既定程序,要求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考虑该项申请并就此事向政府提供其专业意见,教资会于2015年9月向教育局提交报告。
教资会的报告指出,教院自2009年开始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院校,目前,教院已具备大学普遍应有的素质和特质,完全符合资格加入教资会资助大学的行列,应获授大学名衔。
除了授予大学名衔,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亦决定就教院现已取得学科范围评审资格的三个学科范围向该校授予自行评审资格,该三个学科范围分别为中文研究、英文研究及环境研究。
目前,香港共有8所受教资会资助院校,除香港教育学院外,其他7所分别为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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