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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1-12-23
    泰山科技学院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泰山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6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阅卷组、统分组、录取组、收费组、安全保卫组、疫情防控组、监督投诉处理组。制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第八条 学校选派原则性强、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面向社会公布申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考生及家长的监督,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

      监督及申诉电话:0538-6369001

      监督及申诉电子邮箱:xybgs@tskjxy.com.cn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1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400人(不含退役士兵类),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0人。

      第十一条  各类拟招生专业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公布。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学生报考情况,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第五章  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四条  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13624泰山科技学院”选报专业志愿。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最多选报3个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三)报名考试费

      缴费标准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执行,为报名费30元,每科考试费40元。单独招生考生合计缴费110元/生(报名费30元+文化素质基础知识2科80元);综合评价考生合计缴费70元/生(报名费30元+素质测试40元)。缴费方式见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四)考试时间与考试要求详见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五)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全部采取网上测试的办法。

      第十五条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详见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议赋分。

      2.素质测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详见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一)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考试前三天登录学校官网,进入考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学校官网地址:http://www.tskjxy.com.cn/。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八条  考试办法

      (一)考试系统

      考试系统以学校官网公布的《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规定为准。

      (二)考前准备

      考生须在2022年2月25日前自行准备好考试相关设备、物品和条件。主要有:带有高清摄像头的电脑、纸张、签字笔,下载好考试系统,保证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三)考前模拟测试

      2022年2月26日9:30至10:30进行考前模拟测试。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测试不计入成绩。

      (四)考试

      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仔细阅读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须知》,按照要求规范答题。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单独招生(除退役军人外)录取: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形成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学校测试成绩构成,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学校的素质测试成绩排序。

      (四)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相互调剂使用。

      第二十条  免试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录取公示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2022年4月1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二十二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学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七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查询系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泰山科技学院。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泰山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教务处电话:0538-6361059、6361232

      招生处电话:0538-6305003、6305004、6305005

      学校网址:www.tskjxy.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处119办公室

      邮    编:2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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