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考试院强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考试成绩),严禁兜售、贩卖考生信息,要坚决查处擅自对外公布考生和招生录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录取审核结束后,高校要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高校要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将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给所有录取考生。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考生凭招生院校发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级市、县(市、区)招生办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并自行携带到录取高校报到。
附件: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日期 录取工作
7月6日-10日 文理类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
7月7日-11日 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7月10-12日 文理类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
7月12日 文理类第一批“综合评价”及“地方专项计划”院校
7月12日-13日 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文理类第一批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
7月12日-16日 文理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7月16日 文理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农村卫生定向”
7月17日-20日 第一批本科院校(含艺术类统考专业、体育类专业)网上征集志愿
7月20日-21日 文理类第二批本科院校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
7月20日-24日 艺术类、体育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文理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7月24日-25日 文理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农村卫生定向”、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7月25日-27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含艺术类统考专业、体育类专业)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
7月28日-30日 第二批本科院校(含艺术类统考专业、体育类专业)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
7月31日-8月1日 高校办理审录手续
8月1日-8月3日 文理类提前第三批专科、3+证书院校
8月3日-6日 艺术类、体育类第三批专科院校
8月3日-8日 文理类第三批专科院校(含专科少数民族班)
8月8日-9日 文理类第三批专科院校“农村卫生定向”
8月9日-11日 第三批专科(含艺术类统考专业、体育类专业)院校第一次网上征集志愿
8月12日-14日 第三批专科(含艺术类统考专业、体育类专业)院校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
8月15日 高校办理审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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