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639。
第二条 办学类型和层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校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有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有招生计划组、招生宣传组、招生录取组、监察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计划组负责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及调整工作;招生宣传组负责制定招生宣传方案,招生宣传材料审核和制定,网络宣传平台咨询及维护,组织参加现场咨询会等工作;招生录取组负责招生录取环节的整体工作;监察组负责监察全程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各类招生数据的上报工作,做好招生数据的统计分析、招生工作总结及招生工作方案。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
第六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全国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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