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 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广西大学在2018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点和学科专业培养目标,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报名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类别 |
专业 |
高考科类 |
报名条件 |
语文特长类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新闻传播学类、法学 |
文理兼招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哲学专业限文史类〕 |
在语文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毕业生。 |
英语特长类 |
英语类、日语、泰语、越南语 |
文理兼招 |
在英语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毕业生。 |
其他特长类 |
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技术、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 |
理工 |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
注:如学校专业调整,以上招生专业将并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类)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00人(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
三、报名及网审
1.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10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 (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由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请按页码顺序上传。)
(2)自荐报告、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温馨提示:因报名系统需考生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较多,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报名系统,充分准备后慎重进行点击确认,避免因考生个人对报名系统不熟悉出现错漏导致无法通过网审。
2.确认考试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交纳测试报名费90元/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物价〔2010〕371号文件收费),缴费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另行通知。确认考试的考生自行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3.邮寄书面材料
考生网审通过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包括:
(1)语文特长类、英语特长类
a.中学审核盖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请表
b.自荐报告(须手写签名)
c.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d.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其他特长类
a.中学审核盖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请表
b. 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c.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d.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封面、封底)。
考生须在2018年4月1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原件通过EMS邮寄或直接送达我校,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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