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2014年9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要求:“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国务院文件发布后,我省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起草工作,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论证修改,形成了《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于2015年6月上报教育部申请备案。2016年2月,教育部批复同意我省《方案》备案。
二、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全面育人。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依法治考、从严治招。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坚持科学选才。注重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综合性,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增加学生选择权,提高选拔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四是坚持统筹规划。按照国家顶层设计和总体要求,统筹规划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充分考虑社会接受程度和改革实施的可操作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三、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学生知识结构全面合理,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四、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纵向涉及义务教育招生、普通高中考试招生、中职招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五个方面,横向涉及促进升学考试和入学机会公平、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四个方面。我省将按照教育部批复备案的《方案》及有关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贵州省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实施办法》、《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
五、改革后高考“3+3”模式指的是什么?
“3+3”模式是改革后的新高考模式。第一个“3”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第二个“3”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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