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计划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和国防生院校共有40所,计划招生455人(不含解放军理工大学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招生5人)。其中,解放军院校14所,计划招生280人(女生6人);武警院校3所,计划招生84人(女生1人);国防生院校23所,计划招生91人。各院校招生计划以公布的《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贵州省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婚。
(二)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三)身体条件
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
三、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式样)(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由省军区司令部发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及县级人民武装部。考生可从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
县级人民武装部汇总考生名单及《政治考核表》,按照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政治考核表》和不合格考生名单及原因说明集中报送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政治考核应在6月30日前完成。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其填报的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志愿无效。
政治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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