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在省招委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内有关高校的全力配合下,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全部结束,共录取考生40.77万人。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8日开始,共开展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文史、理工类国家专项计划,文史、理工类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文史、理工类第一批及第二批本科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提前高职(专科)院校,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等九个批次(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过程中,我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三十个不得”等纪律规定,严格录取场出入人员管理和录取设备、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有效维护录取过程安全平稳;规范录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继续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各科类、各批次投档情况、录取情况、补报志愿信息均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不断优化细化考生服务,确保考生更快更便捷知晓本人录取情况;严格录取监督,省招生监察办对录取全程严格监督管理,录取检查组严格检查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情况,全省各级招生机构均设立信访咨询室,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维护考生利益,确保2020年高考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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