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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考改革从考试到录取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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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教育部核准批复,省政府近日印发了《海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3月26日,记者从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高考综合改革主要目的是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

  此次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含3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在海南原有高中基础会考的基础上,调整考试的类型、科目、内容、范围、考试时间等;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海南原有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上,完善评价内容、规范评价管理、明确评价使用;三是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改革高考科目设置、明确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选考科目、改进高等学校录取方式、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探索本科高等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总体目标:

  2020年形成多元录取等招生模式

  据悉,此次高考综合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高等学校录取方式等,到2020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14个科目分设合格性、等级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个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可以不参加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三毕业前可再参加1次考试,即允许补考1次。

  外语考试提供两次机会

  根据《试点方案》,从2020年起,海南高考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以标准分呈现。其中,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统一高考时间,另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进行。

  高考时间调整为4天

  考试时间安排也做了具体调整,统一高考安排在每年的6月7日-8日举行,考试科目为语、数、外。等级性考试6门选3门考,这6门分别是政、史、地、理、化、生,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的6月9-10日进行。

  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科目)安排在7月7日、8日两天;不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3科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4月9日。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下学期4月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成录取重要参考

  此外,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与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通过依托网络平台管理以及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监督检查等方式,写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形成客观、真实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必要参考。

  今年上半年将公布高校招生选考要求

  据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分专业(或学科大类)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的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2020年在我省招生的各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正在编制中,预计在2018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

  此外,高考改革后自主招生依然保留,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可以参加有关高校的自主招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统一高考及等级性考试,达到相应要求,并接受所报考高等学校的考核。

  2020年起仅设本科和专科批次录取

  2017年起,我省已对录取批次进行调整,把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A批,原本科三批改为本科B批。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原来的一、二、三本合并为本科批)和专科批次。

  录取依据参照“两依据、一参考”

  改革后的高校招生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方式,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还可以参加有关高校的自主招生,高职院校也可以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择优录取。这样的录取方式,体现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精神。

  志愿填报基本单位变为“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将由“院校”改变为“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本科批次初步拟定考生可以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参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批次初步拟定考生可以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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