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国标代码:12408。学院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文、法、工、农、经、管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在2004年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0年被确定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省会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西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
学院2014年招收38个专业,文、理兼收,男女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学生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经考核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核准的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院2014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个别订单培养班的企业收费咨询电话0311—87115392。合作培养班的企业收费咨询电话0311—87115798】。住宿费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录取原则: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进档考生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分专业,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3、对符合河北省增加分数投档考生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根据有关政策执行。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522 87115533 87115207 87115199
详情可登陆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网站进行查阅,网址: http://www.hel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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