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报考我院非联考类专业。报考我院联考类专业,按照对应专业类联考实施方案进行。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研究决定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二)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寄发录取通知书。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系、基础课教学部)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考场的编排和落实,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文化水平考试的安排,职业适应性测试安排,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及校园内部宣传。
(三)加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6年3月10日10:00时至3月14日10:0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简章、单招实施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时间及金额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3月16日12时—3月28日17时进行缴纳考务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四)缴费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到河北省内中国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交费。缴费代码为2080,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收款单位为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请考生交费后自行打印并保存好交费回执条。
(五)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4月8日08:30-17:30到我院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凭据。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5.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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