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上级纪检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五条 学校名称: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学校代码:12785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制:三年
第十条 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具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
新校区: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院本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西 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
东 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光明路5号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二条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学院于2001年4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唐山市卫生学校、唐山市农业学校、唐山市商业学校、唐山市财贸干部学校等四所国家、省重点中专院校合并升格而成。追本溯源,至今已有66年的办学历史。多年来,学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现有在校生10559人。学院现设临床医学系、口腔系、护理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系、机电工程系、农林工程系等9系,基础部、基础医学部、社会科学部、公共外语部、体育部等5个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开办49个专业,涵盖农林牧渔、土木建筑、装备制造、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等13个专业大类。在首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多次被评为河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唐山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唐山市文明单位。
学院与陆军总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唐山市协和医院、北京朝阳中西医综合急救中心、上海宝冶集团(曹妃甸)有限公司、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唐山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唐山京唐电子商务创业园、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美斯坦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嘉立荷畜牧有限公司、内蒙古格瑞得马铃薯种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医院、企业密切合作,建立了321个稳固、紧密的校外实训基地,形成了与行业企业高度融合,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学院拥有省级教学团队,建立了省、市、院三级教学名师队伍。教授69名,副教授19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硕士及以上学位青年教师263人,占青年教师总数的85%。学院建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河北省示范性专业、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已建成国家级、省级精品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创办了全国第一个动车组技术专业。与唐山军分区共同建立华北地区首个专业技术兵储备基地,走出了一条地方高校服务国防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路。
近年来,学院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30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部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5项;获得国家、省、市教科研成果奖260余项,多项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拥有国家授权专利100余项。教师荣获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学生荣获全国高职高专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高职高专组特等奖,全国“挑战杯—彩虹人生”大赛高职组二等奖,河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等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320多项。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院将以“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为办学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坚持走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创业发展、开放发展之路,不断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打造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以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为两翼的特色专业集群,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努力建成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
2017年,学院按照市政府规划将搬迁至位于唐山市丰南区、占地500亩的新校区。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我院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六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高招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当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符合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单招录取原则: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八章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第十八条 相关专业招生身体要求
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
2.护理、助产、旅游类、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供电技术等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米,国际邮轮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4米~1.82米、女生身高1.63米~1.72米,以上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条件不足者请慎报。
3.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供电技术专业限招男生,年龄16~23岁。
第十九条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供电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等专业为校企合作订单班,订单培养计划在录取时不单列,根据我院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新生报到后,有意向的学生可参加订单企业面试,面试合格者转入订单班学习。详情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第二十条 外语要求: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教学外语均为英语。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学费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50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按学生住宿条件,分为500元/年/生、600元/年/生、800元/年/生三个档次。
第二十三条 学费资助
在校生享受我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能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对符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要求,在我院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制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 编:063004
咨询电话:(0315)8738214、8738215、8738212
学院网址:www.tsvtc.com
招生QQ群:243226450;52810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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