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精神,结合省情、教情实际,积极创新计划推进机制,确保选准项目、做实项目,精准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建立省级推进机制。成立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遴选122名专家组建专家库。建立省级推进创新发展工作运行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对事关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工作、文件、事项等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等平台发布,为推进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建立差额竞进机制。率先完成行动计划48项任务、14个方面项目的审核确认和任务分解,任务、项目启动率100%。坚持绩效优先、竞争择优工作导向,平均每个项目按照增幅20%左右进行建设布点,实际承接项目14个,项目布点391个,布点率119.9%。其中优质校建设项目应承接数8所,实际遴选12所院校参与争创,同时还确立了11所省级优质校创建单位;骨干专业项目应承接数为120个,实际遴选了131个参与建设。通过差额竞进机制,让每个承担项目院校都有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战线营造争先进位、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重要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中期调整、终点确认”,不搞“一评定终身”,2017年11月聘请专家开展绩效评价和中期调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退出项目27个,新增项目16个,备选项目25个,所有项目按建设绩效重新排序,进一步激发院校发展动力,调动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性。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以任务带投入”,预估行动计划建设经费5.24亿,最终省级统筹5.6亿,集中支持行动计划实施。每类项目统一支持标准,做到“有项目就有经费,项目多经费就多”。投入专项经费1.92亿,每个国家优质校建设项目省级支持1600万,带动市级财政配套1.46亿。2017年,全省国家优质校项目实际投入经费3.38亿元,每个骨干专业项目200万,共实际投入2.62亿元。
建立诊断指导机制。为推进国家优质校建设,2017年7月—11月,组织专家分四期对创建单位逐校开展诊断指导,帮助院校找准病灶、开好药方、跟进整改,进一步明确国家优质校创建方向,有效激发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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