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 14328
办学层次:专科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48年,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设单位、京津冀地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品牌学校。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英语教育、语文教育、电子商务共10个招生专业,拥有华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学前教育实训中心。河北省学前儿童心理教育学会、河北省学前教育研究所、河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河北省美术教育研究会设在我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艺术教育特色单位、全国优秀知识分子先进集体、全国教科研先进学校、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单位、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先进集体、河北省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教育类专业同时执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详见学校网站)
(2)外语要求: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2.考试安排、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按照牵头院校公布的考试安排、成绩查询的时间和方式查询自己的成绩。详见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sjzysgz.com)。
3.录取规则
(1)我校将根据省单招联考总成绩进行录取,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计划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处理。
(2)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原则同一志愿录取原则。
(4)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如有一项缺考,取消录取资格。
(5)校企合作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志愿调剂。
(6)普通高中考生,其文化考试、专业基础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及相关考试大类指定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折算办法按照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执行。
(7)对口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成绩替代办法按照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执行。
(8)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招生计划。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学前教育、科学教育、英语教育、语文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早期教育、电子商务专业,详询学校。
(2)住宿费标准:
600元/生/年
(3)学费减免或资助
根据国家政策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在校生享受如下奖助政策:所有学生均享受学校补贴生活费49元/月;优秀学生可享受学校奖学金,且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有机会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御园路88号 邮编:050228
联系电话:0311-83930335 83932281
83930835 83930816(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sjzysgz.com
学校官方微信:石家庄幼专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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