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A段录取院校于7月11日进行了平行志愿正式投档,现公布各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
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和特征成绩(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以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投档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投档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再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数,逐一进行检索匹配,当全部考生档案检索完成后,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各招生院校。各招生院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计算公式:
投档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特征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投档成绩相同时排序成绩项生成原则:
1.如投档成绩不存在同分情况,排序成绩项即为投档成绩;
2.如投档成绩存在同分情况,排序成绩项=投档成绩(整数加小数点后两位)+专业课成绩/100000(小数点后三到五位)+0.0000000x(x为同分内文化课单科依次比较排名的倒序位次,举例:考生A、B、C投档分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后,排名顺序为:B、A、C,那么排名最高的B的x值就为3,这样就能保证B在排序时位于同分三人中的第一位,以此类推:A的x值为2、C的x值为1)。
考生成绩如果达到所报院校的投档分数线且尚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表明院校录取工作尚在进行中,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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