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时间
(一)常规志愿填报
黑龙江省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6月27日-6月30日。6月27日-6月29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6月30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18:00。
填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含省内公安院校)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7月2日-7月7日。7月2日-7月6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7月7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18:00。
填报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二)征集志愿填报
每批次所设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公开征集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填报志愿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查阅《招生计划》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含专业备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告栏”中关于招生计划的更正或补充说明。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报考院校的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情况,以免错报志愿。
(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院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结论为“专业受限”和“不宜就读专业”的,考生一定要避开受限专业和不宜就读专业,以免因体检原因造成退档。
(四)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逾期不能补报或修改志愿,也不能放弃本人所报志愿。
(五)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选择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批次所列专业;普通类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批次和体育类批次中所列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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