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高考是每一个考生都应该遵循的,对于考生在高考中的违规行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以下处理办法。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利用通讯工具进行考试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以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告知省教育考试院。
●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考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对其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在考试中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开除学籍。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高考成绩,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在高考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其《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考试诚信记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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