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单招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岳阳市学院路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学院概况: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正处在岳阳市区,是2003年4月由原岳阳卫校、岳阳农校、岳阳机电学校和岳阳职工高专四校合并组建的一所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占地1471亩,建筑面积达29.35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额5.27亿元。现有教师716人,其中高级职称263人,硕士150人,“双师型”教师338人。
学院设有现代农业科技系、机电工程系、国际信息工程学院、生物医药系、护理学院、临床医学系、商贸物流系等8系(院)2部,30个专业。现在校学生14000多人。
近年来,学院按照“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要求和“依托行业、对接产业、锁定职业、服务就业”的专业建设思路,专业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教学链深度融入服务链,全面形成了“对接五大支柱产业、建设五大创业园区、做强五大专业集群、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三五一提高”的办学思路和“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已先后培养了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6万余人,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为岳阳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人才支撑作用。
近年来,学院相继获得全国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等20多项国家和省级荣誉,已成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教育部及卫生部等七部委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湖南省应用电子技术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认证基地、湖南省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湖南省安全生产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农民工培训基地。学院2006年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2009年立项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设立以党委副书记潘岳生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易贤文为主任的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院情况和招生录取规则;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五条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根据教育厅要求,今年的招生工作实施“保平安、保质量、保公平”的总体要求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730-867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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