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8月14日,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解读湖南高校助学新政策。
一个贫困大学生一年最多可以得到18000元的资助
“我国的大学生资助体系简单地说,可用5个字来概括,即:‘奖、贷、助、补、免’,‘奖’指国家奖助学金,‘贷’指国家助学贷款,‘助’指勤工助学,‘补’指困难补助,‘免’指减免学费。”
刘桃初介绍,国家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3种。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覆盖在校学生的0.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覆盖在校学生的3%;国家助学金分4000元、3000元、2000元三等,资助面约占在校学生的20%。按照国家的指导思想,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俭学等为辅。“奖学金、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加在一起,一个贫困大学生一年最多可以得到18000元的资助,基本可以满足学费与生活费的需求。”
刘桃初说,去年全省共发放国家奖助学金8.03亿元,资助学生24.5万名;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1.46亿元,贷款学生26040名;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147万元,贷款学生8685名,基本实现了“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高校助学贷款将全面停止,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根据办理地点的不同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高校助学贷款;另外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今年开始,湖南高校除了没有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市的学生外,高校助学贷款将全面停止,而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助学贷款是由高校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信用贷款则是由县(市、区)资助机构经办,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刘桃初说,就学生而言,二者没有根本性区别,一样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在校期间都是由国家全额贴息,只是在借款对象和还款时间上有所区别。
刘桃初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期可以到大学本科毕业后10年,也就是说还款期可以长达14年,比高校助学贷款延长了4年。”刘桃初说。
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
通过“奖、贷、助、补、免”的大学生资助体系,大学生的学费与生活基本可以得到解决,但是上大学的路费还是让很多贫困学生犯了难。
刘桃初介绍,从今年起,湖南将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全省将资助14000名贫困大学新生,资助金额共875万元。
“省外高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省内高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刘桃初介绍,希望获此资助的学生需提前申请,如果发现有领取资助款后,不到高校报到注册的,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追回资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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