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招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考生根据个人学科特长在以下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不得兼报),录入我校后本科阶段不能转专业。
注:考生(除浙江省、上海市外)的报考科类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2018年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报考科类 | 浙江/上海选考科目要求 |
数学类 | 40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 |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 30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 |
化学 | 30 | 理工 | 化学/物理 |
生物技术 | 30 | 理工 | 不限 |
机械类(工程力学) | 30 | 理工 | 物理 |
英语 | 40 | 文史/理工 | 不限 |
汉语言文学 | 30 | 文史 | 不限 |
历史学 | 20 | 文史 | 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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