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http://gaokao.eol.cn/ 来源: 2005-11-2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艺术团由舞蹈团、合唱团、民乐团、管乐团和室内乐团组成。其中舞蹈团即北京市大学生歌舞团,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可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为了更好的发展艺术团,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我校2006年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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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招收人数控制在国家核
定的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二、计划招收特长类别
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
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民乐类:二胡、高胡、琵琶、中阮、扬琴、笛子、大提琴、笙、贝斯
管乐类:长笛、萨克斯(包括降B萨克斯)、单簧管(包括中音、低音单簧管)、双簧管、巴松、圆号、小号、大号、长号(包括低音长号)、次中音号、打击乐、贝斯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键盘类:钢琴、手风琴、双排键
主 持:主要担任校电视台及大型活动主持人
说 明:凡未列出的项目为本年度不招考项目,各项目的认定人数将视考生考试情况和艺术团
需要等因素确定。
三、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2006年艺术特长生的选拔:
1、艺术特长项目取得国内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
2、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3、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拟报考北航的学生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市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4、舞蹈类:要求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身高要求男:1.72米-1.82米,女:1.62米-1.70米;
声乐类:要求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有参加合唱团经历,具备独唱能力,舞台演出经验丰富,会演奏和声性乐器(如:钢琴等)并达到较高水平者优先考虑;
民乐、管弦乐类:要求参加乐团排练演出3年以上(须由中学证明并推荐),独奏水平高,一人能演奏多种乐器并达到较高水平者优先考虑;
键盘类:要求有较丰富的独奏、合唱伴奏经验,会即兴演奏者优先考虑;
主持类:形象好,有主持经验者优先考虑;
5、对在各艺术类比赛(省市级别:一等奖,全国级别:二等奖以上)中获奖的考生优先考虑。
四、报名办法:
请考生在2005年12月25日之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00083,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特长生报名”的字样。(“××”为艺术类别和项目,如:声乐男高音、民乐琵琶、管乐小号等。);或在2005年12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直接将报名材料交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地址:北航办公楼,126房间)。
报名材料包括: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从即日起可通过登陆北航招办网站:zsjyc.buaa.edu.cn 和北航团委网站:www.youth.buaa.edu.cn下载;
(点击此处查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2、 所获专业国内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高中以来参加各种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复印件)、所在中学推荐信或证明材料;
3、 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和5寸全身生活照一张
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表相应栏内必须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 器乐类考生必须提供国内该乐器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
3、 报名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所在中学报考北航的资格;
4、 各专业项目竞争激烈,建议各位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报考。
五、测试:
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拟定在2006年1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
舞蹈类:a、自选舞蹈;b、基本功;c、动作模仿;d、技巧展示;
声乐类:a、自选歌曲1首,b、视唱练耳;
民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管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弦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键盘类:a、自选曲目1首;b、视奏;c、即兴伴奏;
主持类:a、素质测试(自我介绍、绕口令);b、阅读;c、情境模拟
我校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
管乐类考场:定音鼓、马林巴、小鼓
民乐类考场:排鼓
声乐类考场:钢琴
键盘类考场:钢琴
声乐考生可自带伴奏或使用磁带、CD伴奏,舞蹈音乐一律使用CD伴奏带。
六、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艺术团发展需要,我校将择优选拔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的学生,并考察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给予200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特长生优惠录取资格,并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协议》,根据教育部《2005年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在高考录取中享受优惠政策。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所有艺术特长生入校后必须按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日常排练、演出和比赛等活动。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邮政编码:100083
咨询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北航办公楼126、127、129房间)
咨询电话:(010)82338235
(010)82317674
(010)82317675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网 址:北航招办:zsjyc.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2005年11月
附件:点此下载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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