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学院2004年招生章程
http://gaokao.eol.cn/ 来源: 2004-04-12
招生章程
名称:西北政法学院
国标码:10726
校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办学性质:国办普通高校;
招生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高职专科。
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执行。
录取规则:西北政法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1提档比例:110%以内;
2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3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应考虑相关考试成绩;
4对加分投档的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数不超过2 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在分数相同情况下 优先录取;
5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收费标准:执行2003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种类:西北政法学院 普通本、专科毕业证和本科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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