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96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金融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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