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延吉市站前街875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生态农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延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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