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新路399号(达新校区)。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理路333号(兰家校区)。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理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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