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乐群校区(初等教育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3291号。
动漫实训基地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柳莺西路1188号。
第二部分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教育技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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