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高质量地做好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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