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6566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