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单招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9]5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教育合理分流,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基本原则: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监察、后勤、保卫及相关系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命题考试组、后勤保卫组,以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四、高职单招计划
高职单招计划数为633名。
五、报名、资格审核和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报名时间是2019年3月4日—3月10日。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报名入口报名,单独招生报名入口网址为:http://zsc.jxatei.net/direct_upload.aspx。
2、资格审核
(1)已报名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14时后登陆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网,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
(2)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16日。
(3)现场确认地址:两校联考,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大道1988号)
(4)现场签订《2019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缴费、确认考场:考生于2019年3月16日到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大道1988号)进行现场签订《2019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缴费和查看考场。考生到现场签订《2019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3、志愿填报
考生不可跨院校报名,每个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调剂,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9:00-11:30
2、综合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14:00-16:00
(二)考核地点
两校联考,考核地点设在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大道1988号)。
(三)考核内容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550分。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200分,总分4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技能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考试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特长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融为一体。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免试综合技能测试:
(1)在国家、省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者。
(2)取得国家、省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3)具备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
考生如符合免试综合技能测试条件,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试。逾期不予办理。
七、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八、录取、报到和注册
1、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3月21日起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26日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3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来校办理录取确认、报到注册、缴费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5)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九、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十、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周家坊
邮编:337042
电话:0799-2182227 6373008(传真)
联系人:方老师13979981584
网址:http://zsc.jxatei.net
电子邮箱:jxatei_zsb@126.com
监督部门: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9-218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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