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6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9月27日。
9月28日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做好新增、维护、审核考生的考籍信息(含照片信息)等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对象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须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2.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因故未参加或已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未达到“合格”的学生,可报名参加相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补考。
3.无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具有普通高中同期报名考生同等学力,可报名参加对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
(三)网上缴费时间与缴费程序
1.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9日—10月18日。
2.缴费程序
(1)根据我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要求,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进行考试缴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0〕664号)文件执行,每位考生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实时进入财政国库。已报名考生须于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的“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与缴费” 栏目,根据界面提示进行缴费操作。考生缴费前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考试科目和缴费金额,确认无误后再缴费,缴费后无法退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安排考试。
(2)为保证全省统一考试各环节工作按期进行,报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增改考生信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学校务必在截止日期前仔细核对考生人数和信息,尤其是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照片,确保准确无误。
(3)各普通高中学校系统管理员要在“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下载本校考生的当次应考科目,并告知考生进行核对。
二、考籍
(一)考籍管理相关规定
考生的考籍号仍沿用17位编码。
考生首次报名参加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应先建立考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校建立考籍,非在籍(指学籍)考生新建立考籍按“社会类考生”(管理系统中为每个县区设置了一个“社会类考生”使用的虚拟学校代码“xxxx000”,虚拟学校由市、县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管理)编排。
已毕业考生(2020级及以前)的考籍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若有特殊情况需修改的,须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二)考籍建立操作要求
1.新增考籍基本信息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批量导入。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对各学校收集、各县(区)审核上报的考籍信息复审后导入管理系统。
2.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准确采集考生身份证号,未采集身份证号的一律视为考籍无效,不安排考试。
3.各设区市批量导入考生信息后,由各学校上传考生照片,采集照片按系统有关提示执行,未采集规范照片的一律视为考籍无效,不安排考试。
4.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根据工作实际决定是否允许县(区)、学校对考籍信息拥有单个增、删、改等操作权限。
5.已有成绩的考生,若发生省内转学,应使用管理系统的转学功能(仅限于报名期间),确保考籍转移、成绩跟随考生;若重新建立考籍,则前后成绩无法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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