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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兰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4
扎兰屯职业学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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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扎兰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扎兰屯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39 内蒙古自治区代码:K94
  第四条 校址:内蒙古扎兰屯市秀水路。
  第五条 办法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学院坐落于呼伦贝尔草原与大兴安岭森林环抱中的“塞外苏杭”扎兰屯市。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核准备案的以农林牧业、教育、医药卫生为主,兼有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文化艺术、装备制造类等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由原扎兰屯林业学校、扎兰屯农牧学校、扎兰屯幼儿师范学校和呼伦贝尔市卫生学校整合组建。学院现有农业工程、畜牧兽医、林业工程、教育科学、医学护理、经济管理、信息工程、汽车工程8个系和公共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处、附属中专等3个教学分支机构。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430人,其中专任教师324人,高级职称203人,博士3人,硕士94人。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5666人,成人专本科学生1102人。开设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蒙语授课、汉语授课)、动物医学、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加工技术、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家居方向、蒙文计算机应用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旅游管理、会计、电子商务等14个高职专业,同时开设24个中职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扎兰屯职业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各系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扎兰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扎兰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由于师资等所限,入学后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十二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畜牧兽医、畜牧兽医(蒙语授课)、动物医学(宠物医学方向)、林业技术、园林技术、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家居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蒙文计算机应用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护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4500元学费;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每人每学年5000元学费。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房间床位)为800元/年至1000元/年。
  第十五条 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内容请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扎兰屯职业学院。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0470-3256960 3179888
  传 真:0470-3202883
  通讯地址:内蒙古扎兰屯市秀水路扎兰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162650
  第十九条 学校网址:http://www.zltzyxy.com
  公众微信号:zltzyxy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扎兰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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