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内蒙古:2021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程序
    2021-06-23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作者:
    关注掌上高考
    

      第一条 为维护自治区普通高考(含高职对口招生)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按照本办法及其程序,以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告知考生。

      第三条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须于6月23日至6月25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考生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 依照《考生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登记表》的内容,旗县教育考试机构通过“旗县办公平台” 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成功提交后,考生将会收到确认短信。

      第五条 考生申请高考成绩复核不限制科目和申请次数,但同一科目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核。

      第六条 考生成绩复核时不安排考生本人查看答卷以及相应扫描图片。

      第七条 复核人员通过计算机系统对下列内容逐一认真核对,并做出复核结论:

      (一)对应的答题卡图片是否为申请人的答卷;

      (二)是否存在漏评现象;

      (三)是否存在合分错误;

      (四)科目总分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第八条 考生答题得分的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

      第九条 成绩复核工作在专用计算机系统环境下进行,记录复核日志,对复核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十条 考生成绩复核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核后的分数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成绩复核结论做出后,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上网查询。考生登录网址:https://www1.nm.zsks.cn/kscx/,输入考生号、密码可以查询到本人提交的复核申请的处理状态以及复核结果。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绩复核人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一)当事人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三)可能影响公正复核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本复核程序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推荐高校

      推荐学校

      中职院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