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间安排
(一)本、专科提前批
1.意向填报安排:
6月26日:填报军事、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在阅档遴选或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后,生源不足时,根据录取安排,适时安排意向征集。
2.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批A艺术体育院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1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2日左右:本科提前批B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0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C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21日左右:本科提前批C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3.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安排:
7月7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和专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其中,填报过军事、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对应科类的具体院校及专业;填报过公安、司法意向志愿,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按原意向所涵盖的院校或有关规则第一次填报专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的具体院校及专业。
填报意向时,同一意向类别中有的高校要求考生达到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有的高校要求考生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报考。填报了要求达到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要求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填报了要求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次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专科提前批次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达到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若兼报专科提前批志愿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院校录取。
7月8日:相关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0日:本科提前批A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提前批中需进行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司法类等院校(专业)录取结束。
7月11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2日:本科提前批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4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录取结束。
(二)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
7月1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1日:本科一批录取结束。
7月22日: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4日:本科一批B录取结束。
(三)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
7月2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31日:本科二批录取结束。
8月1日: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2日:本科二批B录取结束。
(四)专科提前批(艺术类)
8月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此类专科提前批志愿。
8月3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3日:专科提前批录取结束。
(五)高职高专批
8月4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8月4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8日:高职高专批录取结束。
投档规则
(一)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投档规则
获得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特殊类型考生)参加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必须在相应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特殊类型志愿(相应高校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设招生计划的,在本科一批填报;本科二批同理)。有关特殊类型志愿填报的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特殊类型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各分数段截止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考生若不在本人分数所在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填报,则视为放弃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资格。
特殊类型考生若选择了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招生院校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考生若选择填报非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则不享受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相关政策,与其他考生相同,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特殊类型考生所填报的相应高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志愿不影响其他考生的各种实时动态排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时,网报志愿系统所提供的预计投档线仅供参考,最终投档线将由相关高校按规定认定。其中,在我区有确定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且录取标准以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的高校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A公布,并提供动态排名。
(二)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本科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报考只承认本校专业课成绩的高校的考生还必须相应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但教育部、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下同)达到我区对应类别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全区对应类别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或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其中,列专科提前批的专科专业,执行前述本科专业投档规则。
(三)其他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取得所报考高校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若取得所报考高校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其他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其中,列专科提前批的专科专业,执行前述本科专业投档规则。
(四)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
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届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项(文化课总分或专业课成绩)和投档比例投档;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五)普通类和高职对口招生投档规则
报考普通高考各科类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工设计类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
(六)关于多名院校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投档规则
按投档比例投档时,当遇到多名院校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例所确定的人数限制(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全部投招生院校。
(七)投档人数的计算
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乘以投档比例的结果向上取整(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后的数,例如,计划数10人,投档比例1:1.02,投档人数为11人。
录取规则及工作流程
(一)录取规则
院校原则上执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招生章程频道发布的年度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含通过其他渠道发布的录取规则)。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鉴于我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区内院校各批次录取均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区外院校高职高专批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执行;其中,既有本科,又有专科招生计划的院校,其高职高专批或专科提前批录取新生可按其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录取规则进行。
3.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类似表述的,本科提前批文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批(A、B、C)艺术类一律以文化课总分40%与专业课成绩60%之和为排序成绩,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本科提前批体育类一律以公布的投档成绩为排序成绩项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高校原则上一律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4.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作为该专业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
一是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是按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是按专业课成绩乘60%与文化课总分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是按专业课成绩乘40%与文化课总分乘6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区内高校录取艺术类考生,要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未录取考生中录取。
5.考生择优录取规则:
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
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统考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或校级联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工作流程
1.院校上网登录,核对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报24小时前,启动院校端子系统,登录指定服务器,核对本校招生计划。若调整计划,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之日12时前(后续志愿依填报时间商定),使用教育部来源计划调整系统进行调整。
2.院校提交投档比例:
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的前一天(本科一批7月14日,本科二批7月24日)12时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投档比例并通过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档比例或审核未通过的院校,网上填报志愿时,向考生公布投档比例默认为1:1。本科二批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批院校无需提交投档比例,统一按1:1公布执行。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后续志愿均按剩余计划1:1投档。
3.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及时上载阅档结果:
录取院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对不录取的考生输入退档原因代码(附件1)。为保证录取进度,招生院校要及时结清档案。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投档2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其他志愿视投档数应在投档1-4小时之内结清档案。
4.审核院校上载的阅档结果:
相关人员负责对各招生院校的预录取名单进行检查。对未写明退档理由的应要求招生院校注明理由,出现退档不合理的情形应与招生院校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未果的可提出复议(复议书见附件2)。
5.高考体检结果的应用:
考生网上确认的体检结果一律作为是否符合高校招生章程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的依据;军事、公安、司法等高校(专业)依据相关规定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其结论也可做为录取的依据;除此之外的其他体检结果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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