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宣布,新增14所高校参加自主招生,今年全国范围内将共有42所高校实施自主招生。新增高校除本报上期公布的北京地区4所高校外,还有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据了解,新增的自主招生高校主要是设立有研究生院的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目前部分自主招生高校已经完成了招生的初选审核、复试、部分学校如北京林业大学、北交大、北邮、北科大、山大、厦大等高校自主招生仍在进行中,考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报考。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扩大推广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旨在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探索一条选拔培养优秀创新人才的途径,并进而促进教育创新和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开展。实施自主招生的高校必须做到“三公开”:公开招生对象、选拔办法和招生人数,公开入选名单,通过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向社会公开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
2003年自主招生高校名单(22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治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2004年增加的自主招生高校名单(6所)
西安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
2005年增加的自主招生高校名单(14所)
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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