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名额
按宁波大学在浙江省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计划,自主招生共164名。其中第一批84人,其中文科15人(其中录取高分二志愿考生10人),理科69人(其中录取高分二志愿考生60人);第三批80人,其中文科20人,理科60人。
录取条件
1.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在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本科第一控制线的考生,加20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未到达录取线者,可在分数线下20分内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20分安排专业。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在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全国二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或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发明类竞赛一等奖;高考成绩如已经达到学校录取线者,加10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未到达学校录取线者,可在分数线下10分内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并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10分安排专业。
3.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在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二等奖;或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发明类竞赛二等奖,高考成绩如已经达到该校录取线者,加5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未到达录取线者,可在分数线下5分内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并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5分安排专业。
4.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在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高考成绩如已经达到我校录取线者,加10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未到达录取线者,可在分数线下10分内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并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10分安排专业。
5.本条第1-4款中,考生如获得2个以上奖项,按照最高奖项对应的政策照顾录取和加分安排专业。
6.凡第一志愿报考,在高中阶段获得经该校招生委员会认可的其他省级以上有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及素质教育等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特殊才能,高考成绩超过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专业,由学校自主择优录取,在考生考分的基础上加20分安排专业。
7.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高校,第二志愿报考该校,若未被第一志愿高校录取,成绩高于本科第一批控制线文科30分、理科40分以上者,学校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数量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5%。录取考生将安排在经济管理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土木类等3个学科类别或学院中,按强化班模式进行培养,2年后再选择相关专业进行专业培养。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