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山东省高考本科志愿填报全部结束,7月5日起将展开本科录取工作。从山东省招办了解到2003年高考的录取体制及原则,同时省招办强调,首次试点自主招生的高校,严禁将此类学生录取问题与收费、赞助等挂钩。
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由计算机将考生的档案材料以电子档案(图像信息和数字信息)的形式提供给招生学校,学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投档后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不录取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解释,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经教育部批准,2003年山东省青岛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五所高等学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目前各高校正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审核后公示的标准,全面考查学生的素质能力,正确进行综合评价,经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向考生所在中学公布,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录取时由学校提供考生名单,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备案的名单进行审查,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严禁将此类学生录取问题与收费、赞助等挂钩。
山东省招办同时强调,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任何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不予录取。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向社会公开,预留计划的使用和结果也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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