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27日发布了《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明确指出,为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步伐,国家在内地重点高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每年招生规模达3万人。
白皮书指出,根据规定,我国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
数据显示,1984年,国家决定在北京、天津、成都等内地大中城市举办内地西藏班(校),20多年来已累计招收初中、高中和大学学生7万余人。2000年,国家决定在北京、上海等12个内地大中城市13所学校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截至2008年,新疆高中班扩大到12个省(直辖市)28个城市的50所学校,目前累计完成9届2.4万人的招生任务。2003年,国家帮助在乌鲁木齐等新疆8个城市开办区内初中班,在所招学生中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占80%以上。
白皮书介绍,国家从2006年开始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这项计划专门在民族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截至目前,该计划已实现年招生4700人、在校生总数达到7900多人。
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建立了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等10所民族学院。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又陆续创办了湖北民族学院、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等。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民族学院大部分改扩建成民族大学,办学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所民族普通高等院校。(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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