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省政府共建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协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号)要求,现就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实施富有成效的社会服务,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教育发展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规划进度。
第一阶段:到2015年,全省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60分左右。苏南80%、苏中30%、苏北15%左右的地区总体实现省定指标体系要求。
第二阶段:到2018年,全省对照省定指标体系,综合得分达80分左右。苏南95%、苏中80%、苏北60%左右的地区总体实现省定指标体系要求。
第三阶段:到2020年,全省对照省定指标体系,单项指标实现程度达80%,综合得分达90分。
(四)基本思路。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级政府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教育现代化放到经济社会现代化全局中考量和谋划,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推出一批政策举措,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省级统筹、分类指导。省级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整体把握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充分发挥省辖市的协调督促作用,有力推动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现代化建设。根据苏南、苏中、苏北不同实际和各级各类教育特点,组织专家开展针对性指导,切实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鼓励探索、示范引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注重制度创新,着力破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教育部把我省列为国家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并实行部省共建的基础上,重点结合实施《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推动苏南5市围绕教育现代化建设的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率先突破。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开展省级示范区(点)创建,为全省面上教育现代化建设探索路子、提供借鉴。
4.强化监测、以评促建。每年第二季度对上一年度省、市、县三级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进行相应监测、评估和发布,让全社会了解、参与和监督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对省辖市和县(市、区)监测评估时,在省级指标体系框架内删减调整有关指标,形成基于市县、符合各市县特点的指标群、检测点和相对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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